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单招/对口》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标识码:4245051675
3.办学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崇善大道55号
4.学校简介
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分为校本部、北校区两个校区,设有一所附属幼儿园,形成“一校两区一园”办学格局。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82年的南宁地区教育学院,2019年3月更名为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涵盖31个学科专业。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开展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改革,确立了以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为特色骨干专业,艺体类、工业应用技术类专业为辅助,师范与非师范专业协调发展的清晰办学思路。
在此基础上,学校致力于培养优秀的幼儿、小学教育师资,助力地方教育事业振兴,同时也注重培养契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当下,学校正全力推进内涵建设,朝着建设特色鲜明、开放发展、校园和谐、社会满意的高水平幼儿师范院校的目标迈进,办学发展势头良好,展现出了令人瞩目的跨越式发展态势。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 学历证书信息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章 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为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五条 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简章);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等。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第六条 招生对象
已参加广西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高考报名,且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1号)中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七条 招生类型
我校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类型包括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对口考试)和单独招收高中阶段学历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包含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单招考试)。
1.对口考试的招生类型
类型一: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免试考生(以上简称对口专科免试考生);
类型二: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普通考生;
类型三: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普通考生。
2.单招考试的招生类型
类型四:单独考试普通考生
第八条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各招生专业身体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3.符合当年的广西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
4.对口考试报考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前取得毕业证书。
(3)户口条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
②外来人员,符合桂政办发〔2012〕330号文件规定的;如外来人员属于区内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的,可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外来人员在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我区户口的,可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报考专科层次。
③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对口考试(含本科对口招生、高职对口招生)且能提供上一年度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
④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5.单招考试报考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广西普通高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的往届毕业生,以及社会人员。
(2)2014年以来(含2014年)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一般为英语,其他语种参照实施)3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并成绩合格。
(3)户口条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报名时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②外来人员,符合桂政办发〔2012〕330号文件规定的;外来人员在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我区户口的(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户籍迁入我区的情况除外),可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
③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单招考试(含退役军人单招、高职单招)且能提供上一年度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
④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九条 考试科目
1.对口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综合课。
(2)公共基础课:报考专科层次并选择综合类录取方式的考生,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报考专科层次并选择技能类录取方式的考生,根据专业特点考语文、数学(或英语)2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专业基础综合课:选择技能类录取方式的考生,根据专业大类特点采用2门或3门专业基础课合卷,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选择综合类录取方式的考生不考专业基础综合课。
(4)选择技能类录取方式的考生,属交通运输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的公共基础课为英语。
2.单招考试考生
(1)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2)公共基础课:使用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分数,每门满分100分。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参加高二学年上学期(2024年下半年)首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该次考试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为首考合格线。2026年应届毕业生首考合格的,以原始分数计入录取总成绩;不合格的或未参加首考的,须参加相应科目的补考并取得合格成绩,以相应科目首考合格线为分数计入录取总成绩。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取得合格成绩的,均以首考合格线为分数计入录取总成绩。区外转入的2026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如已参加了我区2024年下半年的学业水平考试并合格,则以原始分数计入录取总成绩;如其已参加区外学业水平考试或其他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则以我区首考合格线为分数计入录取总成绩。
(3)职业适应性测试:结合普通高中学业实际,不区分专业类别,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开设的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等课程进行合卷测试。满分300分,测试时间150分钟。
第十条 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二级学院 | 专业 | 专业代码 | 计划类型 | 学制 | 所属专业大类 | 招收考生类型 |
学前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对口专科免试考生 |
学前教育学院 | 早期教育 | 570101K |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对口专科免试考生 |
艺术与体育 学院 | 音乐教育 | 570108K |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对口专科免试考生 |
艺术与体育 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550103 |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 三年 | 文化艺术大类 | 对口专科免试考生 |
艺术与体育 学院 | 运动健康指导 | 570308 |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对口专科免试考生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电子商务 | 530701 |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对口专科免试考生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30501 |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对口专科免试考生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对口专科免试考生 |
食品与轻工 学院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540202 |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 三年 | 旅游大类 | 对口专科免试考生 |
人工智能学院 | 空中乘务 | 500405 |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 三年 | 交通运输大类 | 对口专科免试考生 |
人工智能学院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0606 |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 三年 | 交通运输大类 | 对口专科免试考生 |
人工智能学院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2 |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 三年 | 交通运输大类 | 对口专科免试考生 |
学前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学前教育学院 | 早期教育 | 570101K |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艺术与体育 学院 | 音乐教育 | 570108K | 对口专科免试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艺术与体育 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550103 | 对口专科 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文化艺术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艺术与体育 学院 | 运动健康指导 | 570308 | 对口专科 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电子商务 | 530701 | 对口专科 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30501 | 对口专科 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对口专科 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食品与轻工 学院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540202 | 对口专科 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旅游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人工智能学院 | 空中乘务 | 500405 | 对口专科 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交通运输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人工智能学院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0606 | 对口专科 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交通运输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人工智能学院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2 | 对口专科 技能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交通运输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技能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学前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对口专科 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学前教育学院 | 早期教育 | 570101K | 对口专科 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艺术与体育 学院 | 音乐教育 | 570108K | 对口专科 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艺术与体育 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550103 | 对口专科 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文化艺术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艺术与体育 学院 | 运动健康指导 | 570308 | 对口专科 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电子商务 | 530701 | 对口专科 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30501 | 对口专科 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对口专科 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食品与轻工 学院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540202 | 对口专科 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旅游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人工智能学院 | 空中乘务 | 500405 | 对口专科 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交通运输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人工智能学院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0606 | 对口专科 综合类录取普通计划 | 三年 | 交通运输大类 | 对口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综合类录取方式 普通考生 |
学前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学前教育学院 | 早期教育 | 570101K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学前教育学院 | 现代教育技术 | 570115K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艺术与体育 学院 | 音乐教育 | 570108K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初等教育学院 | 小学语文教育 | 570104K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初等教育学院 | 小学数学教育 | 570105K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初等教育学院 | 小学英语教育 | 570106K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教育科学学院 | 小学教育 | 570103K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艺术与体育 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550103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文化艺术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艺术与体育 学院 | 体育教育 | 570110K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艺术与体育 学院 | 运动健康指导 | 570308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电子商务 | 530701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30501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财经商贸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应用 越南语 | 570215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旅游管理 | 540101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旅游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经济与管理 学院 | 行政管理 | 590206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食品与轻工 学院 |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 410114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农林牧渔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食品与轻工 学院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490102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食品与轻工 学院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490104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食品与轻工 学院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540202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旅游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人工智能学院 | 空中乘务 | 500405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交通运输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人工智能学院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0606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交通运输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人工智能学院 | 智能机电技术 | 460302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装备制造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人工智能学院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2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交通运输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人工智能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10101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人工智能学院 | 计算机 应用技术 | 510201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人工智能学院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510207 | 单招普通 计划 | 三年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单招考试 普通考生 |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依据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提档比例为1:1,具体比例依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我校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安排。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桂教职成〔2025〕41号文件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四条 分专业录取时认可加分。
第十五条 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报。
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和民族成分不限。
第十七条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录检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在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及招生就业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26年12月底。
第十八条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将择期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前不要随意更改高考报名信息中留存的手机号码、姓名、地址。
第五章 费用及奖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实行学年制收费。
1.学费标准为: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三年 | 6500 |
早期教育 | 570101K | 三年 | 6500 |
现代教育技术 | 570115K | 三年 | 6500 |
小学语文教育 | 570104K | 三年 | 6000 |
小学数学教育 | 570105K | 三年 | 6000 |
小学英语教育 | 570106K | 三年 | 6000 |
小学教育 | 570103K | 三年 | 6000 |
音乐教育 | 570108K | 三年 | 7500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550103 | 三年 | 6500 |
体育教育 | 570110K | 三年 | 7000 |
运动健康指导 | 570308 | 三年 | 7000 |
电子商务 | 530701 | 三年 | 650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30501 | 三年 | 6500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三年 | 6500 |
应用越南语 | 570215 | 三年 | 7000 |
旅游管理 | 540101 | 三年 | 6500 |
行政管理 | 590206 | 三年 | 6500 |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 410114 | 三年 | 6500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490102 | 三年 | 6500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490104 | 三年 | 6500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540202 | 三年 | 6500 |
空中乘务 | 500405 | 三年 | 7500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0606 | 三年 | 7500 |
智能机电技术 | 460302 | 三年 | 6500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2 | 三年 | 6500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10101 | 三年 | 65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三年 | 6500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510207 | 三年 | 6500 |
2.住宿费标准为:
(1)6人间学生公寓:1200元/学年.人;
(2)8人间学生公寓:900元/学年.人;
3.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补办证工本费,每证不超过10元;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
(2)代收费:新生健康体检费60元/人(按照公立医院审批的标准代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上级文件收费标准由学生自愿缴纳医保参保费用;超定额水电费,按照崇左市水电价格收取;校保健室药品按药品进货价格收取;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测试等各类考试报名费及考试费,按有关组织考试的职能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其他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伙食费自愿充值,据实结算;新生军训服装费146元/人(2024学年采购单价,仅供参考,中标供应商按实际进价收取服装费);学生教材费约700元/人.学年(学校采用招标方式由中标教材供应商按协议优惠价格收取,根据实际课程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有“奖、助、补、贷、偿、勤、缓”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秉承着“扶困”“扶智”“扶志”相结合的学生资助工作原则,强力打造国家方向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学校统筹组织、学生自我帮助“四位一体”发展型资助育人模式。通过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学校特殊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展资助育人活动等多重举措,逐步形成“帮扶—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与此相关的信访、申请和举报。
第二十四条 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申请事由及证明材料。学校招生就业处将在收到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答复。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录取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体检要求:
1.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前教育、体育教育、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不录取色弱、色盲考生。体育教育、运动健康指导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6cm及以上;空中乘务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185cm,女生身高160cm-173cm。
2.建议身材矮小(男生身高不足160cm;女生身高不足150cm)、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专业。
第二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崇善大道55号
邮政编码:532200
学校网址:http://www.czygz.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czygz.edu.cn/zsjyc/main.htm
电子邮箱:czyzzjc2022@126.com
招生电话:0771-7832218 (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传真:0771-7832218
招生监督电话:0771-6479004 (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监督举报邮箱:czyzjj@126.cm
第二十八条 本简章适用于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职教高考招生。其解释权属于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遇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