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01-24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更好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人购房资金压力,现就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人范围。由“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时,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不能以同一套住房消费为理由办理提取业务。”调整为“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和配偶办理提取后尚有提取额度的,缴存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可以办理提取,但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首付款金额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支出金额”。   

二、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套数。由“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仅允许以一套住房的贷款材料提取。”调整为“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一个家庭有多套自住住房贷款的,缴存人及配偶可以合并计算还贷金额办理提取,且缴存人及配偶办理提取后尚有提取额度的,缴存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可以办理提取,但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提取额度”。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23日

政策要点解读

1.明确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人的范围。增加缴存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非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行为的,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不能提取。

2.明确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提取额度。必须是缴存人和配偶先办理提取后,尚有提取额度的部分,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可以提取。

例1:A与B为夫妻,AB均缴公积金,现A或B、或AB共同购买自住住房,则必须由AB先提取,不足部分AB的父母、子女均可提取。

例2:A与B为夫妻,A缴公积金,B不缴公积金,现A或B、或AB共同购买自住住房,则应由A先提取,不足部分可由A的父母、AB子女提取,但B的父母不能提取(因为B不是缴存人)。

例3:A与B为夫妻,AB都不缴公积金,现A或B、或AB共同购买自住住房,则AB的父母、子女都不可提取。

例4:A与B为非夫妻关系,AB均缴公积金,现AB共同购买自住住房,则应由AB先提取,不足部分AB各自的配偶、父母、子女均可提取。

3.明确偿还住房贷款办理提取的总额度。一个家庭有多套住房贷款的,可合并还贷额计算提取额度。申请多套房贷合并提取的,已经办理过还贷提取的那套住房,按原政策执行,其他新增用于办理提取的住房贷款,2025年12月起计算还贷金额。

例1:缴存人家庭有ABC三套住房贷款,缴存人一直用A套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本通知自发布后,A套材料可提取金额按原政策计算,BC两套材料从2025年12月份起计算。

例2:缴存人家庭有AB两套住房贷款且从未申请还贷提取,本通知自发布后,缴存人可选用其中一套材料按原政策计算,另一套材料从2025年12月份起合并计算可提取金额。

4.办理缴存人父母和子女提取、增加住房贷款套数提取业务的,需携带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借款合同原件等相关材料前往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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