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扶绥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扶绥教育
2024-05-01
为确保今年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依法免试,就近划片”的入学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就读的权益。

     (二)坚持“计划招生,批次录取,统筹安排”的原则,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招生计划、按类别分批次有序录取新生,县教育局根据新生报名情况及学校学位情况进行合理调剂。

     (三)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四)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县内所有公、民办学校信息登记、报名、录取、注册学籍的时间必须统一,严禁超范围、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


·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录对象: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七年级招录对象:2024年小学毕业生。

     (三)残疾儿童少年根据自己身体状况,可以选择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或由老师送教上门等方式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疾病证明、残疾证、康复治疗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乡镇政府批准后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 三、招生范围

    (一)县城区公办小学

     按《2024年扶绥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片区划分》(附件1)划定区域招生,片区生源的归属以适龄儿童户口簿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房登记证明(证件)、居住证明、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征地拆迁协议等为依据。

     (二)乡镇、村屯小学

     本辖区内各社区或行政村屯,已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县城区公办初中

     1.扶绥县龙华中学。龙华教育集团龙华中学校区接收驻军及扶绥户籍现役官兵(含武警、消防)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子女;县民族小学、未来城小学、新宁镇第三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不含属于2024年实验学校桂民投校区、空港小学招生片区的六年级毕业生);易地搬迁安置点百合家园小区住户、城区政府征地拆迁户、县政府引进的城区优秀人才、驻扶绥高等院校教师、进城务工人员等适龄子女;对口送生学校服务片区户籍的回流新生。

     2.扶绥县民族中学。龙华教育集团民族中学校区接收驻军及扶绥户籍现役官兵(含武警、消防)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子女;县实验学校、新宁镇第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不含属于2024年实验学校桂民投校区、空港小学招生片区的六年级毕业生);城区政府征地拆迁户、县政府引进的城区优秀人才、驻扶绥高等院校教师、进城务工人员等适龄子女;对口送生学校服务片区户籍的回流新生。

     3.扶绥县新宁镇第一初级中学。接收驻军及扶绥户籍现役官兵(含武警、消防)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子女;县政府引进的城区优秀人才、驻扶绥高等院校教师、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新宁镇第四小学、长沙小学、塘岸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不含属于2024年实验学校桂民投校区、空港小学招生片区的六年级毕业生)及这几所学校服务片区户籍的回流新生。

     4.扶绥县同正学校。同正学校初中部接收驻军及扶绥户籍现役官兵(含武警、消防)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子女;县政府引进的城区优秀人才、驻扶绥高等院校教师、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同正学校六年级毕业生(不含属于2024年实验学校桂民投校区、空港小学招生片区的六年级毕业生);柳桥镇西长小学服务片区(西长村、坡利村、坡龛村、扶岜村、渠齐村)户籍六年级毕业生;对口送生学校服务片区户籍的回流新生。

     5.扶绥县第三中学。第三中学初中部接收驻军及扶绥户籍现役官兵(含武警、消防)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子女;属于2024年实验学校桂民投校区、空港小学招生片区且在县城区学校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县政府引进的城区优秀人才、驻扶绥高等院校教师、扶绥空港园区就业员工、进城务工人员等适龄子女;对口送生学校服务片区户籍的回流新生。

     6.扶绥县吉阳学校(暂命名)。扶绥县吉阳学校初中部即扶中教育集团初中部,接收驻军及扶绥户籍现役官兵(含武警、消防)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子女;县政府引进的城区优秀人才、驻扶绥高等院校教师、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吉阳学校六年级毕业生(不含属于2024年实验学校桂民投校区、空港小学招生片区的六年级毕业生)。对口送生学校服务片区户籍的回流新生。

     (四)乡镇初级中学

     接收本乡镇辖区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辖区户籍的回流新生。

     (五)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按本校的办学层次及办学条件,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面向全县自主招收适龄新生。


·   四、招生计划

     (一)县城区公办小学、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序号学校名称计划招生数(人)备注
1县实验学校360
2县实验学校桂民投产业园校区180
3县民族小学450
4未来城小学270
5同正学校270九年一贯制学校
6吉阳学校270暂命名。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吉阳小学。
7新宁镇第二小学270
8新宁镇第三小学360
9新宁镇第四小学135
10金英学校40民办学校
11渠黎镇实验小学45民办学校

合计2650


     (二)县城区初中、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序号学校名称计划招生数(人)备注
1龙华中学900
2民族中学800
3新宁一中650
4同正学校200九年一贯制学校
5县第三中学600初中部
6吉阳学校600暂命名。九年一贯制学校。扶中教育集团初中部
7育才学校200民办学校
8金英学校40民办学校

合计
3990


     (三)其他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全方位覆盖,一个不能少”的原则,对应招收服务区域内的适龄新生。


· 五、招生办法

     (一)县城区公办小学

     1.报名条件:下列图表所指定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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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名办法:一是可以微信搜索并关注“扶绥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招生信息”,在“报名入口”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二是可以直接扫描2024年扶绥县县城区公办小学、民办学校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入口(扫描下图二维码进入),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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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录取办法:学校将按类别分批次线下核验材料后依序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第一类”适龄儿童;第二批次,录取“第二类”适龄儿童;第三批次,录取“第三类”适龄儿童;以此类推。

     学校在分批次安排学位时,如果计划学位能够满足已报名适龄儿童的就读申请,则按规定予以全部录取。如果计划学位无法完全满足已报名适龄儿童的就读需求,则先安排第一批次,再考虑安排第二批次,依次类推。如果前一批次录取完毕后剩余的学位不能满足后一批次的,则按照学生户籍转入时间、居住商品房入住时间、父母务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如最后出现条件相同的,则通过摇号抽签方式来决定学位的归属,直至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录满后仍超量的生源,由县教育局视其他县城区公办小学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调剂。

     (二)乡镇、村屯小学。已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注册。

     (三)初中学校。小学将六年级毕业生学籍信息送交对口招生初中学校作为报名录取依据。驻军及扶绥户籍现役官兵(含武警、消防)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子女,城区政府征地拆迁户、县政府引进的城区优秀人才、驻扶绥高等院校教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空港园区就业员工子女、回流新生等则参照县城区公办小学报名时需要的材料,持户口簿、学籍证明、房产登记证件(证明)、劳动合同等有关材料到“招生范围”指定的学校报名。学校根据实际向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颁发入学通知书。

     (四)民办学校。报名方式同县城区公办学校。


· 六、报名时间

     (一)小学:2024年7月1日-7月10日。符合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报名条件报读县城区公办小学的、报读民办学校的,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8:00-7月10日下午18:00);报读乡镇小学的,持相关材料到辖区学校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初中:2024年7月1日-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相关材料到片区(辖区)学校报名。


· 七、资格审核

     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的报名材料,由县教育局组织对应学校会同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新宁镇政府等部门进行审核,其他义务教育学校新生的报名材料由本校组织人员审核。报名材料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7月15日-7月17日,审核地点:片区(辖区)学校校园指定地点。

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将取消录取资格:

     (一)已就读过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并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相应学籍信息的学生。

     (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名入学资格的。

     (三)不按片区划分规定选择报读学校的。


· 八、公布时间

     2024年8月27日-8月28日,各公办小学、民办学校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蓝江培   副县长(挂职)
副组长:赵春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进友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从县教育局、公安局、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县委县政府信访局、住建局、残联、各乡镇政府、三大园区等单位各抽调一名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二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sui.gov.cn)、微信公众号、学校、社区等平台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争取社会、家长的认可和支持。
(三)落实依法入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统一排查,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落实“双线四包”和联控联保责任,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肃招生纪律。
1.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不能弄虚作假、违背法律法规,杜绝人情行为录取不符合条件的新生。
2.严禁各机关单位、高校、企业等通过信函方式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给予特殊照顾。
3.严禁各义务教育学校到非本校招生服务片区进行招生宣传或招生考试等,维护好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4.如持有多本房产证的,只能选择其中一本作为新生报名佐证材料,不允许一个新生持不同的房产证到不同的学校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的,将由相关学校根据情况商定其中一所学校录取,学生家长必须无条件服从。
5.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籍管理,如实进行学籍注册,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严禁招收不满6周岁儿童入学,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
6.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新生招生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 45 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对存在超大班额问题的学校要合理分流学生,实行均衡编班,不得以任何理由设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擅自在学校举办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不得将奥数等竞赛科目成绩与招生录取挂钩。
(五)加强督查力度。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及时通报招生工作情况,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招生入学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7532923(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 十、招生咨询电话

扶绥县教育局:0771-7533393(基础教育股,招生政策咨询解答)

扶绥县实验学校:0771-7534782

扶绥县民族小学:0771-7512083

扶绥县未来城小学:0771-7518261

扶绥县吉阳学校(暂命名):0771-7530363

扶绥县新宁镇第二小学:0771—7530198

扶绥县新宁镇第三小学:0771-5455333

扶绥县新宁镇第四小学:0771-7523180

扶绥县实验学校桂民投产业园校区:0771-7534782

扶绥县同正学校:0771-7522521

扶绥县金英学校:15607800579,18978102556

扶绥县渠黎镇实验小学:13014914442黄老师

扶绥县龙华中学:0771-7512700

扶绥县民族中学:0771-5937358

扶中教育集团初中部:0771-7521289

扶绥县第三中学:15977140916黄老师

扶绥县新宁镇第一初级中学:0771-7530902

扶绥县育才学校:13978721468李老师

扶绥县特殊教育学校:0771-7527150、755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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